日前中國質量報網絡版刊發專題文章,援引上海質監所作的模擬實驗結果指出,復合類地板用于地熱環境時普遍甲醛超標,同時現有標準缺乏地熱環境地板甲醛釋放量的強制性限定規定,地暖消費者購買、使用復合地板存在巨大的甲醛危害風險。
標準缺失:地熱用復合地板或成“小白鼠”
目前,用于地熱環境的地板品種主要有兩大類:純實木地熱地板和復合類地熱地板(包括實木復合地板、強化地板等)。其中復合類地熱地板必須以膠水進行黏合,用于地熱環境時,膠水中的甲醛會大量揮發,造成超標。所以近年來,復合類地板是否應該被排除于地熱地板之外,或者如何盡快建立嚴格的環保準入機制,就一直是公眾與有關部門重點關注的問題。
上海質監發布的《新裝地熱地板使用狀態下甲醛釋放量風險預警》指出:“針對地熱地板在地熱溫度狀態下的甲醛釋放量,我國現行法規或標準未做出明確限制。現行LY/T1700-2007《地采暖用木質地板》標準的甲醛釋放量指標,僅是常溫狀態下的限量,即使用氣候箱法,試驗溫度為(23±1)℃時的甲醛限量值,而對地熱地板實際較高溫使用狀態下(溫度50℃左右)的限量未作出規定,不能真實反映地熱地板使用狀態下的甲醛釋放量。”
所以從這個角度上來說,因為無標準可依,消費者如果誤購地熱用甲醛超標的復合地板,可能就會成為健康與經濟均沒有保障的“小白鼠”。
事實嚴峻:八成復合地板地熱用甲醛超標
上海質監本次風險監測的試驗方法為氣候箱法。根據JGJ142-2004《地面輻射供暖技術規程》,參照GB/T17657-2013《人造板及飾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試驗方法》中4.60條款,模擬了地熱地板的實際使用狀況,將試驗溫度從23℃提高到50℃。
在這一檢測規程下,采樣自21家生產企業的24個批次的復合地熱地板樣品(實木復合地板12批次,強化地板12批次),有19個批次甲醛實測值超過參考值,超標率近80%。上海質監分析,超標甲醛主要來源于以下幾個方面:一、復合地板膠粘劑中未參與反應的甲醛;二、生產過程中的甲醛釋放;三、使用過程中受環境溫濕度影響,固化膠層老化降解放出甲醛。
315期間,浙江消保委試驗結果同樣顯示:87%的復合地板在模擬地熱環境下甲醛超標
其實,早在上海質監發布《風險預警》之前,2015年315期間,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托浙江省家具與五金研究所,同樣開展了地暖地板甲醛釋放量比較試驗,并得出了同樣嚴峻的結果。浙江消保委的試驗結果顯示:15個常溫合格的復合地熱專用地板,在40℃環境下,有13個批次甲醛釋放量超過國家標準,占87%,增長幅度在4~30倍之間。
綜合浙、滬兩地質量監督機構的試驗結果,可以肯定地說,目前市售復合地熱地板如果真的用于地熱,將普遍存在甲醛超標的風險,且超標數值令人震驚。除了呼吁相關部門盡快出臺地熱環境專用地板的甲醛限定標準,并嚴格執法護健康外,地熱用戶最為有效的方法就是盡可能選購純實木的地熱地板,用消費決策的力量推動健康家居的進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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