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貫徹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,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,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編制了《三年行動計劃》,6月13日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原則通過,將于近期印發實施。
環保《三年行動計劃》將于近期印發實施
國際經驗表明,世界大城市的污染治理普遍是前期改善速度較快,后期工作難度逐步加大,改善速度會逐漸慢下來。我們國家加大治理力度,特別是發揮我們的制度優勢,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縮短這個進程。但是坦率地說,我們也同樣會有這么一個規律,打贏藍天保衛戰不是大躍進式的一步到位,大氣污染治理必然是長期而艱巨的過程,需要我們持續不懈的努力,久久為功,既要打好攻堅戰,又要打好持久戰。
優化“四大結構”,就是要優化產業結構、能源結構、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。
強化“四項支撐”,就是要強化環保執法督察、區域聯防聯控、科技創新和宣傳引導。實現“四個明顯”,就是要進一步明顯降低PM2.5濃度,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,明顯改善大氣環境質量,明顯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。
《三年行動計劃》共分三個部分、10條、39項具體措施。主要任務包括調整優化產業結構,推進產業綠色發展;加快調整能源結構,構建清潔低碳高效能源體系;積極調整運輸結構,發展綠色交通體系;優化調整用地結構,推進面源污染治理;實施重大專項行動,大幅降低污染排放;強化區域聯防聯控,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等。保障措施包括健全法律法規體系,完善環境經濟政策;加強基礎能力建設,嚴格環境執法督察;明確落實各方責任,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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